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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学院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制度

   心理健康普查是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院(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积极配合,加强管理,有效进行。

    一、每年新生入学后,由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统一组织全体新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查,各院(系)组织全体新生参加普查。

    二、我校新生心理普查工作由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其他部门或院(系)不得使用其他工具进行类似测评。

    三、心理普查资料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索取学生心理档案或公布学生心理情况,需要采取危机干预措施时除外。

    四、相关工作人员要持严谨的科学态度对心理普查及其结果进行解释,不得对当事人随意解释心理测评结果。

    五、心理普查结果由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统一保管,进行归档。未经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调研心理档案。

    六、心理普查工作须动态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根据具体情况对疑似心理障碍的学生进行心理评估,及时与相关院(系)沟通,共同关注。